海伦市翔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海伦市翔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北安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5)海法执字第21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伦市翔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安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件已进入再审程序,现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执行员  王玉文
书记员  车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