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磊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781执2125号

***、吴英梯、东莞市磊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吴英梯、东莞市磊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了阳春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1781民初3440号民事判决书及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17民终134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本院依法对该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