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兴达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因存在2015年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应缴印花税14,042.40元,已缴9,121.10元,应补缴4,921.30元;财产租赁合同应缴纳印花税80元,未缴纳,应予以补缴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和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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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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