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陕0582执315号
陕西威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华阴市秦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威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华阴市秦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华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582民初732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华阴市秦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威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1000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华阴市秦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本案案款100000.00元,执行费1400.00元,申请执行人陕西威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已办理了领款手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582执31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