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业建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大业建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甘1022执1531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大业建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念涛,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中天实业******。
被执行人***,曾用名赵怀鹏,男,1983年3月2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肃大业建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甘1022执153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翟玉升
审判员  杨 奎
审判员  张真瑜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赵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