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启泰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市启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波太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执 保 裁 定 书
(2018)津0114执保650号
申请人:天津市启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文英。
被申请人:天津市波太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彪。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做出的(2018)津0114民初8502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申请人天津市波太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0000元;
二、查封申请人天津市启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牌照号为GQ2205、津R×××××、津R×××××、津R×××××号的车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王顺江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宋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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