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502执保661号
申请人:山东润林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北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宋振强,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卓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华南路99号卓亚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焕普,董事长。
申请人山东润林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卓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1502民初210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卓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玉霞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袁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