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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洛阳市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6)豫0305民初5564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洛阳市高新热力有限公司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拒不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董争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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