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邦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原告某某诉被告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邦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192民初2661号之一
本院于2019年6月27日对原告***诉被告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邦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豫0192民初2661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9)豫0192民初2661号民事裁定书正文第二页第一行“住四川省资阳市雅江区丹山镇团竹村”补正为“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团竹村”。
审判员 刘 峰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 朱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