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靖源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靖源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13执8336号 ***、陕西靖源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际华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靖源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际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1民再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靖源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际华置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5月10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拨被执行人西安际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901976.22元,其中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890669.22元,交纳本案执行费11307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13执833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