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

**1、**2等保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鲁1721民初3256号
原告:**1,男,1964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
原告:**2,男,1991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
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史永丰,甘肃兴陇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蛟,甘肃兴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48号新达商务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张琳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男,1972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曹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成华,曹县青堌集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1、**2与被告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书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赵保运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李浩恩
书 记 员 李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