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营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蒿泊顺达建筑器材租赁处、文登市营利达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003执194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蒿泊顺达建筑器材租赁处,住所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家埠村闽鲁建材市场内407号。
经营者***,经理。
被执行人文登市营利达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文登区文登营镇教场东村。
申请执行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蒿泊顺达建筑器材租赁处与被执行人文登市营利达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8)鲁1003民初104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1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8)鲁1003民初104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