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大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榆林市大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陕0802执290号
你/你单位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2019)陕0802民初2039号民事判决(或写明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或委托、移送、报请执行的单位)***于2020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1月07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