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程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陕西程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一审执行完毕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陕0923执133号 ***、陕西程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程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宁劳人仲案字(2016)4号国内仲裁裁决书。执行被执行人陕西程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金85000一案,经过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8)陕0923执13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8年9月25日结案。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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