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03执恢656号
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荣峰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第二中学:
申请人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陕西荣峰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第二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现申请人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结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03执恢656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1月27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