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函
(2020)浙0304破申119号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温州市中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审查,被申请人温州市中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其住所地为温州市马鞍池西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贵院审理,请查收。
附件:(2020)浙0304破申119号案卷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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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忠福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