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茂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223执319号
***、华蓥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与华蓥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2383.3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3369.35元,其中,本金72383.35元,执行费986.00元。被执行人华蓥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将72383.35转入申请人***银行卡。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3223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