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畅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衡水东盛铁塔有限公司与重庆高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藏0302执146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东***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福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重庆高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

法定代表人:连漓村,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衡水东***有限公司与重庆高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2017年12月12日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100000元(壹拾万元整),于2017年12月14日向申请人支付执行款200000元(贰拾万元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藏0302执14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生效。

审判员 措仁群培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范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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