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湘0524执500号
***、**、湖南志***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湖南志***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5日立案执行。我院于2016年7月6日向**、湖南志***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其中湖南志***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将隆回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0524民初5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义务部分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