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河东区解放东路与东兴路交汇南400米路东褚庄社区5#、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试块制作、养护不到位,现场无9月标养试块,同养试块标识不清楚,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项被罚款人民币10000元,公示截止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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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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