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洋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大洋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延某某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2401执保2233号
申请人吉林大洋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延***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之间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申请人吉林大洋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延***水电安装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本院依据(2021)吉2401财保231号民事裁定实施保全措施,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