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万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陕西万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

民事裁定

(2019)陕0112民初13930

原告:**,男,1966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丽娟,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1974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宁夏银川市兴庆区—3—201,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陕西万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以西凤城五路南侧0号赛高街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0042389G。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昕,男,该公司员工,住西安市莲湖区

原告**与被告***、陕西万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于201910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程序合法,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现由原告负担50元,退还原告50元。

 

审  判  长   汶 辉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金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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