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万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万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甘1023民初1364号 原告:***,男,汉族,1965年4月10日出生,住甘肃省宁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肃衡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肃衡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万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陕西万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4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3812元,减半收取11906元,由原告***负担,退付原告***11906元。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安富国人民陪审员***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刘        世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