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永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圣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永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靖边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0824民初602号
本院在审理陕西圣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永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陕西圣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陕西圣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陕西圣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933元,减半收取13966. 5元,由原告陕西圣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艾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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