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瀚涵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瀚涵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2401执保625号 申请人吉林省瀚涵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人吉林省瀚涵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并提供担保人名下担保书作为担保。本院依据(2022)吉2401财保219号民事裁定实施保全措施,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部分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