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联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瑞安市莘塍街道董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浙江方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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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381执恢367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方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瑞安市莘塍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浙江方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瑞安市莘塍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3民终138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10月20日依法恢复执行,本次恢复执行到位232119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恢3670号案件本次恢复执行232119元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