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田路桥有限公司

**中融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沂市兰田路桥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县人民法院 保全复函 (2022)陕0431执保132号 **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我院受理的申请人**中融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临沂市兰田路桥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账户资金602157元。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在保全过程中查明,被申请人临沂市兰田路桥有限公司在工行山东省莱芜分行营业部,(账号:16170102192********)有存款0.2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头寺支行(账号:31000326191********)有存款2.38,本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临沂市兰田路桥有限公司其他账户因被其它法院在先冻结,我院轮候冻结;被申请人***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786801660********)有存款73.74元,本院依法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特此复函。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