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恒厦建筑有限公司

因绥滨县双星华府小区1号楼、3号楼工程存在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未预设与建成高度相适应、能够保障灭火救援需要的临时消防供水管路的消防违法,依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条被罚款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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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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