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鑫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七星关区鑫源种植专业合作社、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502执恢272号

申请执行人:七星关区鑫源种植专业合作社,住所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高峰村,注册号为520205NS000693X。

法定代表人:何天菊。

被执行人:***,男,1982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

被执行人:***,男,1956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威远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2017)黔0502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七星关区鑫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撤销执行申请系其对权利的自由处分,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2020)黔0502执恢272号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聂 品

审判员 黄成章

审判员 靳艺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 任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