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路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一路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20)豫0803执31号
申请执行人**,女,1958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山阳区。
被执行人河南一路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尚勇,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女,1974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河南一路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河南一路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803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河南一路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69477801)、**(身份证号码:410802197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审判长  郑健普
审判员  付 健
审判员  贾慧贤
书记员  李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