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汇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84执保9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山东东翰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丘市汇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件中,根据(2022)鲁0784执前调231号执行裁定所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对被保全人安丘市汇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合计812.38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22)鲁0784执保938号执行裁定已进行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