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贺杰与神木市麟州街道康家墕村民委会、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881执恢1219号
***、***、***、***、**、**、神木市麟州街道**墕村民委员会、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神木市麟州街道**墕村民委员会、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2012)神民初字第00530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神木市麟州街道**墕村民委员会、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二被执行人向申请人***、***、***、***、**、**腾出堆放在六申请人享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材料并恢复原状。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神木市麟州街道**墕村民委员会、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土地上的建筑材料自行搬出,现上述土地已恢复原状。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神木市麟州街道**墕村民委员会、陕西万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