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陕西柒罡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6执1021号
陕西柒罡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柒罡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市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21)陕0116民初19001号民事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市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逾期未履行法律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柒罡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西安市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已履行了申请执行人所申请的全部义务并缴纳执行费2568元。申请执行人陕西柒罡实业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6执1021号案件已执行完毕,于2022年5月6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