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302执930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7年03月22日生,汉族,住临沂市兰上区。
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573917799M,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马厂湖镇大阳路与汇丽路交汇西200米。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奥德燃气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鲁1302民初18180号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全部义务,执行费8948元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通知结案。并将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