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天地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延安天地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汉中市汉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702执保450号
申请保全人陕西三盛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延安天地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汉中市汉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5日立案,现将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2022)陕0702民初5609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本院执行局依(2022)陕0702执保4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冻结了被保全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110060974018800020846)存款676757.53元(额度冻结,实际冻结:676757.53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702执保450号案件的执行实施完毕,于2022年8月10日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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