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陕西世华置业有限公司,陕西大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陕0113执恢1406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1968年6月14日出生,住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
被执行人陕西世华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10073482J。
法定代表人缴亦农,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陕西大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8999。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世华置业有限公司、陕西大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雁民初字第0708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9年6月5日依法恢复执行。
在本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壹份,请求撤销对本院(2019)陕0113执恢1406号案的强制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对本案强制执行的申请系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其处分权利的行为,于法不悖,依法应予以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陕0113执恢14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董超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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