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申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申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528执保331号 立案庭: 申请人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申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2023年6月1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依据(2023)陕0528民初298-1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对陕西申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在审理中被保全的银行存款解除冻结。对担保人**名下位于西安市碑林区***街北段40号合能**小区住宅楼2幢10913室〔产权证号:陕(2020)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55158号〕房屋处分权予以查封,查封期限2023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7日。本院审理部门告知,被申请人陕西申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长乐路以南半引路以东“半坡国际广场”六套房产已被审理部门自行查封,不需要执保部门实施查封。本案保全措施现已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该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3)陕0528执保331号案件结案。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