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02执2579号
***、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7月5日立案执行的(2023)湘1302执2579号***申请恢复执行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案字﹝2022﹞第417号仲裁裁决书,被执行人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停工留薪期工资8700元、陪护费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960元,被执行人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