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建成建筑有限公司

佳木斯建成建筑有限公司、黑龙江瑞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黑0805财保39号
申请人:佳木斯建成建筑有限公司,地址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
法定代表人:张亚琦,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黑龙江瑞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二道街付****。
法定代表人:芦颖,总经理。
申请人佳木斯建成建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黑龙江瑞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08054201040017864号账户存款3562930.46元、冻结黑龙江瑞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佳木斯松花江支行18×××98账户存款5000000元,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佳木斯建成建筑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黑龙江瑞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08054201040017864号账户存款3562930.46元、冻结黑龙江瑞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佳木斯松花江支行18×××98账户存款5000000元。
二、查封陈进军提供担保的座落于佳木斯市前进区沿江社区房屋一户(产权证号:佳房权证前字第**,建筑面积247.92平方米)。
三、查封李洪艳提供担保的座落于佳木斯市向阳区建业社区房屋一户(产权证号:佳房房权证向字第**,筑面积410.44平方米)。
四、查封刘同颂提供担保的座落于佳木斯市郊区红旗社区房屋一户(产权证号:佳房权房权证郊字第**,面积302.33平方米)。
五、查封张鑫提供担保的座落于佳木斯市向阳区天富社区三江商贸城A1,A2号楼002#0单元1-2层108室房屋一户(产权证号:黑(20**)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06983号,建筑面积87.62平方米)、查封张鑫名下座落于佳木斯市向阳区天富社区三江商贸城A1,A2号楼002#0单元1-2层107室房屋一户(产权证号:黑(20**)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06985号,建筑面积84.80平方米)
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丁振宽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冯雪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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