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2021)甘2901执138号
签
发
审稿
审稿
拟
稿
人
定稿
拟稿单位
临夏市人民法院
签发流程
发文字号
发文份数
发文日期
临夏市人民法院发文审核单
临夏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甘2901执138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欧阳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甘肃欧阳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357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甘2901民初2026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