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604执恢317号
关于佛山市中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债权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号:(2010)佛禅法民一初字第2816号、(2011)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5号,原执行案号(2011)佛禅法执字第861号、(2018)粤0604执恢407号】,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已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已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结案申请书并明确放弃剩余的债务。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