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晴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桂0107执2125号 广西***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4年1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本院划拨被执行人账户得款840619.84元至法院账户,其中,829961.84元为执行款支付申请执行人,10658元为执行费支付本院,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该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如对结案通知书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案通知书后6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