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航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 江 省 诸 暨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681执541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航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王志安。
被执行人:浙江中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冯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航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中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浙江中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其应尽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