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矩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世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沪0120民初2484号之一
申请人:上海矩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上海世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理帅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
本院于2018年1月30日作出(2018)沪0120民初2484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申请人于2018年4月27日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被申请人上海世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计人民币4,270,000元或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姜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