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6民初7850号
原告:上海世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吴某某
被告:张某某
被告:程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世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某某、张某某、程某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吴某某的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吴某某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世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吴某某的起诉。
审判员潘玅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