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胜博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省胜博建设有限公司、恒盛恒茂(合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102执1763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胜博建设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6941311949,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728号中建智立方一期22#楼。

法定代表人:王右才。

被执行人:恒盛恒茂(合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999号填海巷。

法定代表人:孙驰。

本院在执行安徽省胜博建设有限公司与恒盛恒茂(合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于××××年××月××日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写明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恒盛恒茂(合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杨武威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  韦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