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拓建筑有限公司

淮安市广津源建材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803执保1456号 本院于2022年11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淮安市广津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江苏首拓建筑有限公司、***、淮安市鑫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一案,在保全过程中,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1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首拓建筑有限公司存款1078439.83元,于2022年11月17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淮安市鑫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存款3251.77元,于2022年11月17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存款等14054.45元,于2022年11月17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存款等2916.33元,已保全完毕。(具体详见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