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佰博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佰博*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冀0104民初7121号
南京*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佰博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佰博*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原告南京*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南京*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南京*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刘 燕 人民陪审员  赵伟荣 人民陪审员  朱计成
书 记 员  黄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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