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思科技有限公司

易初特种电线电缆(昆山)有限公司与讯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昆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583执7794号
申请执行人:***种电线电缆(昆山)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昆山市周庄镇园区大道西侧。
法定代表人:杨黎歌。
被执行人:讯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1幢8楼。
法定代表人:郑文国。
申请执行人***种电线电缆(昆山)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讯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1)苏0583民初10661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讯思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讯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640.1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洪文林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曹俊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