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浙0424执恢50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威博大道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29549752N。
被执行人:浙江***紧固件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通港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062002546U。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紧固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浙0424民初2288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0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